首页 > 行业动态 > 揭秘:四省试点用能权交易如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?
揭秘:四省试点用能权交易如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?
碳排放专项技术培训平台
2024-11-28
1505

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于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至关重要。这一制度中既孕育着巨大的商机,又潜藏着诸多挑战,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关注的焦点。

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意义

研发绿色能源技术,是推动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关键。在能源创新领域,这些制度促使企业致力于此。当前,全球变暖形势严峻,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,正积极运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,以降低企业能耗和减少碳排放。尤其在大型高耗能生产企业密集的地区,这些措施更为显著。

该制度体现了中国在全球气候变化应对问题上的积极立场。在多次国际会议中,我国均承诺参与气候变化应对,此制度便是我国践行国际承诺的具体表现,有助于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的认可度。

中国用能权交易的探索

我国在能源使用权交易领域的研究早已启动。比如浙江省,就开创了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模式——“通过新增推动现有”。这一模式主要针对新增的高耗能项目,针对性较强。起初,交易主要在高耗能企业及地方政府之间进行,待市场成熟后,才逐步扩展至企业之间。整个过程与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的规律相吻合。

中国在推行能源使用权交易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挑战。起初实行的政策多为短期性质,缺少长期有效的机制,这对能源使用权交易的长期发展不利。另外,缺乏统一的权属确认标准和规范技术,这也成为了全面推广的一大障碍。

用能权交易试点的问题

目前,在能权交易试点中存在不少问题。按照每年清算一次的规定,未使用的指标不会计入下一年的总量,这导致企业参与的热情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。此外,试点的交易规模并不大,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施。在各个地区,其交易量尚不足当地综合用能总量的5%。

此外,部分地区的制度安排和数据支撑继续采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,这造成了两者在核心问题上存在交集,进而提升了企业的运营费用,例如,同一家企业针对同一种能源使用行为,需要承受双重限制。

用能权与碳排放权的共性

能权和碳排放权有许多相似之处。二者都基于政府总量控制,将资源分配给企业,并允许企业间进行交易,使得环境资源变成了可买卖的有价资产。此外,它们都通过市场调节机制来决定节能减排的成本,彰显了市场在激励方面的作用。

二者均由国家赋予企业,作为资格与权利,且能转化为财产,呈现商品特性。同时,两者均具有强烈的政策属性,深受政策波动影响。

企业面临的问题与应对

企业遇到了不少挑战,能源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尚属初创,对企业来说,适应过程颇为不易。众多企业虽已加入交易行列,但普遍存在管理能力欠缺的问题,尤其在数据统计和报送等环节,常常出现纰漏。

企业需主动采取措施。需将交易带来的额外成本考虑进经济计算,灵活调整经营策略,并做好配额的规划与设定。此外,企业还需强化内部实力,打造一支专业的团队。

对交易制度发展的期望

现有的能源使用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。或许政府能够出台更长远的相关政策,同时统一制定标准,以降低因各地制度不同而产生的问题。